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其颁布标志着我国医保基金管理监督有了法律规范,将彻底改变以往我国医疗保障工作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局面,对加快医疗保障法制建设,推动医疗保障领域依法行政具有深远影响。
为规范院内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护、患依法、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我院根据南京市医保局工作安排,开展贯彻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月系列活动。
4 月 14日下午,刘宏毅院长在院周会上宣讲《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并集体学习《条例》宣传片,全院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均参加。宣传月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在院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在两个院区悬挂横幅、在门诊区、住院处等放置宣传折页、手册、易拉宝方便患者及时了解政策,候诊区宣传电子屏滚动播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