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护理专科护士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心理护理在患者治疗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积极响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和要求,满足社会对心理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推进心理专科护理发展,全面提高心理护理服务品质,培养具有较高理论和实践技能水平的临床实践型护理骨干,南京脑科医院受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委托,将于2024年9月承办南京市市级心理护理专科护士培训工作,具体招生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4年南京市市级心理护理专科护士南京脑科医院培训基地招生对象主要面向南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拟招生人数40人。
报考者须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临床注册护士;大专及以上学历;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的临床护理经验。
二、培训方法
培训采取“理论、实践、工作坊”的教学模式、情境模拟等教学形式,全面提高专科护士的职业素质。
(一)培训时间
2024年9月-12月,总学时480学时,其中理论120学时,实践360学时(培训基地实习200学时,回原单位实践 160学时)。
(二)培训方式
课程由南京脑科医院培训基地承担。
理论培训:集中脱产培训3周(120学时),公共课1周, 专业课2周。培训课程设置采取模块组合的体系框架。公共课包括护理人文、护理教学、护理管理及护理研究等方面。专业课包括心理护理理论课程和专业核心技术。心理护理理论课程涵盖精神障碍患者的情绪识别及护理、心理护理问题的识别和心理护理、常见疾病的心理问题及心理护理、护理心理健康与维护共四个模块。专业核心技术课程内容包括心理治疗理论及流派、家庭治疗理念及技术、团体认知行为治疗、中医情志护理、正念减压、心理护理理论与技术、心理危机干预等方面。
实践培训:基地临床实践5周(200学时)。实践地点包括南京脑科医院医学心理科、精神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心内科、中医科、老年医学科等护理单元及南京市佑安医院。安排具有中华、省级及市级专科护士临床带教实践的老师专 人带教,带教老师与学员的比例为1:1〜2。实践内容包括 症状评估与病情观察、心理护理技能演示及实操、心理健康教育、护理查房演示、组织管理与安全管理等方面、心理护 理工作坊等。回原单位临床实践4周(160学时)。
三、培训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64号,南京脑科医院。
四、招生录取
(一)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8日17:00前(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方法:请将《南京市市级心理护理专科护士培训学员报名表》(见文末)填写完整,报名表经本单位推荐统一签字、盖章后,由护理部汇总填写《南京市市级心理护理专科护士培训学员报名汇总表》,将盖章后的报名表、 汇总表、身份证、护士执业证书(执业证照片页+最近一次时间、地点页)的扫描件发至邮箱:nkyyhlb2008@126.com,并注明“南京市市级心理护理专科护士报名+医院名称+姓名”。
已怀孕或哺乳期的护士不得报名参加培训。如培训期间确诊怀孕的即停止参加培训,可保留学籍延迟到下一年再完成后期培训。
(二)资格审查
《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由培训基地审核确认后上报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备案。
(三)笔试与面试
学员报名后需经理论考试及面试择优录取,笔试、面试由南京脑科医院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录取
学员拟录取名单由培训基地上报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审核、公示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资质认定
此项目为南京市专科护士培训项目,学员按要求完成理论与实践部分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评估与考核,经综合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及培训基地共同颁发“南京市市级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培训费、实习费、资料费、证书费等)共5500元/人,食宿自理,回原单位报销,具体缴费方式见报到通知。
七、联系方式
关于以上内容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以下联系人或发邮件。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582296312/ 13951755443
邮箱:nkyyhlb2008@126. com
地 址:南京市广州路264号南京脑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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